六七暴動 Wik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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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志,華籍警目,編號5847,六七暴動期間遭土製炸彈炸盲左眼。

早年[]

張志於1957年加入警隊,案發時隸屬黃大仙警署。

張志已婚,其家庭育有三名子女。

六七暴動遭炸傷[]

1967年11月26日凌晨3時許,張志與另外兩名警員在西貢清水灣道近壁屋處執行查車工作,當時一名休班警察幫辦駕車途經現場附近,發現有一可疑旅行袋、一面旗幟和另一個袋子,期間他發現其中一個車輪遭三角鐵釘刺破,遂下車向張志等三警求助,三警隨即看守該旅行袋及指揮交通。

當四人行至現場時,其中一個旅行袋發生爆炸,四人同遭炸傷,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救治。張志在事件中遭炸盲左眼及炸傷右食指,院方為其裝上義眼,張志出院後休養至翌年4月復職。

參見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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